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凤尾村孝慈公益协会关于未召开监事会议及年度会员大会的情况说明
黄埔区民政局:
根据《凤尾村孝慈公益协会章程》第五章第25条规定,本协会应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2024年度,因协会工作未涉及重大事项调整及决策需求,经协会理事会商议决定,不召开年度会员大会。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未召开原因
2024年度,协会工作围绕常规公益项目开展,未涉及章程修改、人事变动、重大资金使用、战略调整等需会员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全体会员通过线上通讯方式已对本年度工作计划及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并反馈无异议。
二、工作合规性说明
1.协会日常运作严格按照章程及主管部门要求执行,重点工作已通过理事会审议并报备。
2.本年度财务收支、项目执行等情况均通过“数字凤尾“公众号及张贴线下公示栏的形式对外公示,未收到会员质疑。
3.未召开会员大会的决定已征得理事会全体成员同意。
三、后续整改措施
协会将进一步加强章程学习,严格规范会议制度。今后如遇需会员大会审议事项,将立即按程序组织召开,确保决策公开透明。
特此说明,恳请主管部门予以理解。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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